近日,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省、市环保部门,对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.2万吨优质商品苇浆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及竣工验收,经过认真分析之后,验收组一致认为沅纸公司年产10.2万吨优质商品苇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管理制度,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,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,一致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。